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日期:2019-05-16 11:14:25  发布人:Kjxy_jwc  浏览量:970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教育特色,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师明确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形成严谨的教风,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学校关于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特制订本细则。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实施

  按照教育部文件、学校要求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按每专业扣1分;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需组织专题教研活动,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研讨和教研室论证,未组织按1/专业扣分,本扣分计算在教研与项目下级指标教研室教研活动分数中;

  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定稿后,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如课程体系内容确需调整的,可允许按规定流程进行一次调整,超过一次的每次扣1分;如发生计划变更,未按规定提前完成变更流程并备案的,每次扣5分。

  2.课程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

  按照学校要求制(修)订课程标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按每课程扣0.5分;

  课程标准定稿后,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未按课程标准实施的每次扣0.5分。

  3.日常教学实施(含实习实训教学)

  按学校要求及时落实学期教学任务,未及时完成或者出现错误的按每专业扣1分;

  按学校要求及时完成教材征订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按每专业扣1分,教材征订中出现错、漏等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

  教学任务、教材征订等学期教学准备工作需组织专题教研活动研讨落实,未组织按1/专业扣分,本扣分计算在教研与项目下级指标教研室教研活动分数中;

  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课表(含实训、实习课表)编排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扣2分,编排出现错误的每次扣1分;

  按学校要求完成授课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扣1分,出现错误的每次扣0.5分;

  按学校要求完成应期补考、期末考试的考试方案制订、考试的组织、出卷、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出现错误的,按(出现次数/专业数)扣除相应分数;

  按学校要求完成重修通知、安排、组织、成绩录入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出现错误的,按(出现次数/专业数)扣除相应分数;

  按学校要求落实公共选修课和网络选修课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应届毕业生成绩审核为准,选修课程合格率90%以下的,按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

  应届毕业生合格率以85%为基数,按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

  按学校《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与请销假制度》规定,各教学部门教师因私总调课数超过学校规定(教师数*教师可调课次数)的,每超过1次扣1分。

  4.实习实训条件

  学校对实训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出现教学过程资料记载不真、不全、教学设备管理混乱、环境卫生差等情况,出现一次扣1分;

  实验实训场所应制订并张贴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危险品管理办法(如存在)、学生实验实训守则、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职责等相关制度,根据专业特点做好实验实训场所文化建设,缺失相关内容的按缺失一项扣1分;

  实习实训设备完好率要求达到92%以上(有保修记录的不计入在内),低于92%的按每降低4个百分点扣1分;

  实训(实验)室绩效按学期使用率要求达到80%以上,低于80%的按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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