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学校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1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高校学术梯队人才建设,更好地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我省在去年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培养对象的省、校两级管理,培养经费仍纳入各高校“双一流”建设统筹管理。现将做好2019年度我校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确定,采取我校遴选、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遴选名额
2019年我校遴选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4名。
(二)遴选范围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从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遴选,原则上在具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推荐选拔,学校也可根据需要在本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领域推荐选拔。各部门要优先遴选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领域的专任教师、科研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有良好成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人选可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四)遴选确定程序
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确定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学科专业,并面向全校公布;经选拔确定的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推荐。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通过审核的人选基本情况在湖南省教育政务网等媒介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二、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验收和考核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5〕361号)要求,今年对2015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及原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期满验收或验收结果为暂缓验收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开展期满验收。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验收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6〕601号)要求,今年对2016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201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期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考核内容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人于11月20日之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请2015年、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验收纸质材料、年度考核纸质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送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联系电话:0731-82861313
附件:1.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2.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期满验收特殊情况人员登记表
教师工作部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参加推荐遴选、期满验收和年度考核的人员,个人电子材料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
(一)申报对象报送内容
每位申报对象需登录管理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同时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申报对象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处子网下载样表后填写再上传。
2.申报对象个人培养计划,由申报对象在学校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然后再上传管理系统。
3.申报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4.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扫描件;反映申报对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扫描件。申报对象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二)验收对象报送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验收对象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处子网下载样表后填写再上传。
2.验收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三)考核对象报送内容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考核对象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处子网下载样表后填写再上传。
2.考核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反映考核对象考核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报送要求
个人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在最终名单确定之后由教师工作部登录管理系统提取后分发。请相关人员按照前面通知中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至教师工作部,相关人员于11月2日至12月9日23:59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附件2
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培养对象期满验收特殊情况人员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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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专业 |
立项年份 |
原因说明 |
调出时间 及调往单位 |
备注 |
已调出教育系统或调往外省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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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调 往 省内其他高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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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校调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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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故 不能参加本年度期满 验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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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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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因故不能参加本年度期满验收的培养对象请在原因说明栏写明具体原因,此表填好后请将电子版(doc格式)和盖章扫描版(jpg格式)于11月15日前发至电子邮箱:hnedu7@163.com;2、以上培养对象因故不能参加本年度期满验收的,还需学校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具体原因(同时附上此表盖章纸质版),于12月5日前随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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